甘肅省人民政府公告(第7號)
- 時間:2009-11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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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政發(fā)〔2009〕93號
根據《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(guī)定》(國務院令第446號)、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(fā)安全監(jiān)管總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煤礦整頓關閉工作意見的通知》(國辦發(fā)〔2006〕82號)和《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扎實開展全省安全生產整治行動的通知》(甘政辦發(fā)電〔2009〕45號)精神,現(xiàn)將我省2009年第一批確定關閉的21 處煤礦予以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