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時間:2023-02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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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采購項目概況
本采購項目中的材料,將使用于環(huán)境公司于2023年2月1日至2025年2月1日期間在嘉峪關承建的工程。針對石屑、碎石、水洗砂某個(或某幾個)承建的工程,承包人針對石屑、碎石(山石破碎)(卵石破碎)、水洗砂、天然砂礫在招標時提供符合相關技術規(guī)格(包括但不限于《建設用卵石、碎石》(GB/T 14685-2011)、《工程巖體分級標準》(GB/T50218-2014)、采用民航規(guī)范MH/5014-2022民用機場飛行區(qū)土石方與道面基(墊)層施工技術規(guī)范MH 5006-2015民用機場水泥混凝土面層施工技術規(guī)范等的材料。符合相應標準的中標供應商,采購人將與其簽訂并實施采購合同。
中標供應商數(shù)量:3家。
二.采購范圍、工期及相關要求
1、采購范圍:石屑、碎石(山石破碎)(卵石破碎)、水洗砂、天然砂礫等工程材料。
2、工期:共計730日歷天。
3、交貨地點:具體施工場地存放材料的地點。
4、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:符合適用的國家有關標準和規(guī)范。
三.投標人資格要求
1、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,持有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;
2、供應商若為生產商,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相關文件證明;供應商若為經銷商,須取得生產商的授權或委托。
3、授權代理人參加詢比的,授權代理人應為本單位在職職工。
4、應提供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表;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須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。
5、投標人需攜帶資料: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、委托人身份證。
6、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:
(1)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(yè)、暫扣或者吊銷執(zhí)照、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、吊銷資質證書狀態(tài);
(2)進入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產,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;
(3)其他: / 。
7、本次采購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。
